保险代理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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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的起征点:
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
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营业税的起征点只适用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2〕208号
各省规定可能不同,比如我在河南省,营业税起征点按月为1000元。按次为100元。
所在省的营业税起征点为多少,还请向税务机关咨询。
2、保险代理按服务业(代理业)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代理收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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