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出资买房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会如何分割?
很多的男性在结婚之前,为了给自己的老婆一个保障,就会在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写上妻子的名字。而有的人就询问了,在结婚之前,男方全款买房出资,并且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在离婚之后该怎么划分呢?如果说再婚后女方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而且离婚也是属于男方的原因,那么这个房子自然而然就归女方所有,在法律上面认为这种行为是属于赠予。
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所以说当女方没有过错的时候,在离婚之后,房产也属于女方。但如果女方对男方的父母或者直系亲属没有做到抚养照顾的行为,并且对整个家庭也是漠不关心。那么,这是属于离婚的原因。男方也是可以出示相关的购房记录,并且出示女方在家庭当中好吃懒做的记录,这样的话,房产也会归还给男方的。小编建议,即使是大家想让女方放心,也不应该在房产证上面只写女方的名字,毕竟在如今这个社会上买一栋房子的确实是不容易的。
房产证不应该只写一人名字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也是能够给女方一个保障,再加上有一些女性如果强制性的要求。房产证上面只写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没有出资的话,那么这个女子肯定是想以欺骗为目的的。要知道,一栋房子不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问题,也是一个家庭之间的问题。很多的长辈含辛茹苦一辈子,无非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孩子买房的时候减轻一些负担。
关于全款买房所以在房产证上面填写名字的时候,可以写上自己妻子的名字。其实像这种全款买房,即使是不写上妻子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只写妻子的名字,小编节的这种做法确实是有一些傻了。
如果没有签订代持协议,会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会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也就有可能会认定为女方一人的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