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与收购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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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和兼并,合并有以下区别:
1、法人存续状态不同,公司兼并、合并的,被兼并、合并的公司解散。而被收购的公司可能存续;
2、债权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对被收购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兼并、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兼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法人存续状态不同,公司兼并、合并的,被兼并、合并的公司解散。而被收购的公司可能存续;
2、债权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公司被收购后,收购方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对被收购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兼并、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兼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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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现不同:
1、收购:
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2、并购:
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二、特点不同:
1、收购:
收购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购公司的垄断实力或形成规模效应。
2、并购:
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扩展资料
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发展两种选择。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要迅速的多,尽管它会带来自身的不确定性。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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