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量定理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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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量定理的适用条件是:
1、由两个物体或更多个物体组成的系统,只有这些物体之间有力的作用,没有此系统外的物体对它们产生力的作用时,可应用动量守恒来解决问题。
2、或者系统的内力远远大于外力,外力可忽略不计时。
3、或者虽有外力作用,但在我们要研究的方向上没有外力的作用,只有系统内力作用时,也可在这个方向上应用动量守恒来解决问题。
扩展资料:
动量定理公式中的F是研究对象所受的包括重力在内的所有外力的合力。它可以是恒力,也可以是变力。当合外力为变力时,F是合外力对作用时间的平均值。p为物体初动量,p′为物体末动量,t为合外力的作用时间。
在写动量定理的分量方程式时,对于已知量,凡是与坐标轴正方向同向者取正值,凡是与坐标轴正方向反向者取负值;对于未知量,一般先假设为正方向,若计算结果为正值。说明 实际方向与坐标轴正方向一致,若计算结果为负值,说明实际方向与坐标轴正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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