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皇帝吃剩下的饭菜是倒掉还是专人处理?
在明清时期,皇帝吃饭那可是件大事。明朝皇帝朱元璋,一介草莽出身忍饥挨饿受过苦,所以每顿饭必须有大块的肉,但是菜的品类并不多午膳最多也就十几种。而到了清朝皇帝每顿饭的标准就提高了不少,给皇帝做饭的厨房唤作御膳房。
每日,皇帝在用餐前,先要查阅膳食清单,上面写明哪样菜是谁做的,以备皇帝核查和点菜。皇帝所点的菜品,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要撤换,御膳厨房每次都要预备。在皇帝的膳桌旁还要另设一个几案,以备赏赐。传膳时,由御膳房太监负责把3张膳桌拼在一起,铺上桌单,手捧红色漆盒的太监们将各种菜肴、饭点、汤羹等迅速端上饭桌。皇帝就座后,传膳太监先亲口尝尝,一是看看菜里有没有下毒。二者是看看某些菜会不会导致身体不适或者引起身体过敏反应,确保没有问题后,皇帝才开始吃。皇帝吃饭是一个人单独吃,如果没有旨意,任何人都不能和皇帝一起吃饭。清代要求正餐108道菜,一般是主菜八品、小菜四品,再加火锅、粥、汤等。主食有米饭、面食及糕点多种。
皇帝用餐有一整套必须遵循的程序。按理说,享用这么丰盛的膳食是种享受,可皇帝吃得并不尽兴。比如,清代的宫廷里有这样一条规矩,用餐的人不能表现出自己“喜欢吃什么”;即使对于非常喜欢的菜,也要严格遵守“吃菜不过三匙”的家法。这样的吃法是非常浪费的,据说清代有人统计过慈禧一顿膳食要花上万两银子,上百道的菜一个人哪能吃得完?所以皇帝就把那些不想吃的菜赏赐给自己的妃子或者是大臣,也有些时候会直接让太监吃掉,不过接受赏赐的人有专门另设的桌子,他们要站着吃完,很多人即便是肚子不饿,也不能表现出不想吃,吃不完的样子,否则这会当做是对皇帝大不敬来治罪的。
后来在皇宫里也出现这样的人,专门以御膳的名义把这些剩饭倒卖到宫外,作为自己的盈利的手段之一,尤其在明清时期这种倒卖皇帝的剩饭剩菜更为盛行,甚至已达到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其中品相较全的打五折卖给饭馆,经过加工后再以御膳的名义卖给有钱人;而品项较差的则交给宫外外卖商人拿至街头贩售,尽管百姓知道是剩菜剩饭,只要打上宫廷两个字,也会抢破了头,做这一行的人大捞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