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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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因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只占森林火灾总数1%。
森林防火期进入林区“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不准上坟烧纸、烧香
3、不准燃放鞭炮、放孔明灯;
4、不准吸烟,乱扔烟头;
5、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6、不准点火把照明;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独自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喇叭、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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