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懂会计的帮帮忙,有个题目麻烦解答一下!
某企业201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258万元,当年支付的税收滞纳金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某企业201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258万元,当年支付的税收滞纳金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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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5=262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追问
你好,我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支付的要加上,收入的要减去啊?不好意思,我才学会计实在有点不明白!请麻烦告诉我一下!谢谢!
追答
因为税收滞纳金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了,而税法规定它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必须把它加回来,同样,国债收入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加在里面,面税法规定它是免所得税的,因此要把它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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