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没遗嘱,母亲去世留有遗嘱房产给女儿,儿子有异议,协商不成怎么办?
女儿凭什么就没有份额呢?不管是儿子和女儿只要是这老两口的亲生子女就有份额继承遗产呀!首先需要按时间顺序来划分一下。如果是父亲去世在前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母亲和一儿一女共同分割父亲所属的那部分他们生前有两套房假设两套房市值一样。那也就是说父亲一套母亲一套而父亲的那一套由母亲和子女三个人平均分配大概是三分之一的份额。而母亲去世的时候把其中一套房产留给了女儿。我们假设他把那套自己的房产留给了女儿儿子是没有份儿的。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母亲的遗产只有。父亲留给母亲的那三分之一的房产份额也就是说儿女各分到1/3+1/6的父亲那套房子的份额。也就是父亲的那套房子其实是子女一人分得了一半女儿有1.5套而儿子只有0.5套。当然如果女儿觉得自己已经继承了一套房产那套房产他放弃继承权那这套房子完全可以由他的兄弟直接继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不知道儿子要写上什么但是我觉得如果女儿。不放弃的话,他就一套半的房子,女儿放弃的话儿子也可以得到一套的房子,难道儿子要两套的房子吗?凭什么不能给自己的姐妹留一套呢。而且其中一套房子自己的姐妹也出资去重新翻建装修了那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现有市值的部分,你的姐妹也占了一小部分。那如果你起诉到法院按照正常的分配。你的姐妹不放弃,继承权的话。你只能得半套房子。并且还只能得到没有你姐妹出资份额的那半套。2所以我觉得一母同胞有什么可争的呢?如果市值差不多的话。一人一套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你为什么还要跟姐姐或者是妹妹去争另外一套房子?有什么异议!
严格来说父母财产儿子和女儿各继承其中的六分之一,母亲无权处置。母亲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母亲可以处置的这里三分之二,儿子有异议,可以争取总价值的六分之一,按照遗嘱执行,房产留给女儿,女儿获得房产,但要补偿儿子总财产的1/6的等值现金给儿子。但最好双方协议解决,女儿适当补偿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