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当初和不喜欢的人结婚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1、相处融洽、日久生情。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两个人性格还是投合的,所以没有什么很大的矛盾,相处得很和谐,因此随着在一起的时间长了。
两个人也会产生类似于亲情的感情,两个人之间也会越来越亲近。尤其是随着孩子的出生,两个人一起为了养育孩子付出自己的努力。这样的婚姻虽然没有那么浪漫,但也是很美好,很令人羡慕的。
2、三观不一致,日久生厌。在相处过程中发现自己和对方世界观、价值观十分地不一致,因此经常发生争吵,再加上生活习惯也不一致,一方很不能容忍另一方的坏习惯,另一方也不因为对方的介意而改正自己。
仍然我行我素,这样的话两个人就会两看相厌。从一开始的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到后头的开始分房、分居,最后不可避免地会走向离婚这一条道路。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