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与营业外收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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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下定义:\x0d\x0a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x0d\x0a 营业外收入收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得利。\x0d\x0a 由此可见,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在于是否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并且其他业务成本往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营业外收入是没有成本的。\x0d\x0a\x0d\x0a其他业务收入账户:\x0d\x0a 1、账户性质:损益类账户。\x0d\x0a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出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售材料、固定资产出租等。\x0d\x0a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x0d\x0a 4、明细账户:按其他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x0d\x0a\x0d\x0a营业外收入账户:\x0d\x0a 1、账户性质:收入类账户。\x0d\x0a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x0d\x0a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金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x0d\x0a 4、明细账户: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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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念: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特点:
营业外收入: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三)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 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注意: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得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一)概念: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特点:
营业外收入: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三)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 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注意: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得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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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益和支出。又称营业外损益。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
在中国,国营企业的营业外收支项目和范围,由国家统一规定。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主要有租金收入、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应补产品价外补贴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主要有劳动保险费用、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技工学校经费、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非常损失、呆帐损失、治理三废支出等。
**营业外收支:特点**
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营业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营业外收支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营业外收支:内容**
一、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二、营业外支出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亏。它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因实际固定资产实有数低于固定资产账面数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它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处置固定资产时所取得的价款不足以抵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而发生的处理差额。
(3)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后的差额所发生的损失。
(4)罚款支出。它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或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罚款支出、滞纳金等以及因违法经营而发生的被没收财物损失。
(5)捐赠支出。它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
(6)非常损失。它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还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7)计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它指企业按规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实质上发生减值时提取的减值准备。
(8)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它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自办职工子弟学校发生的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以及自办技工学校发生的经费支出。
(9)债务重组损失。它是指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益和支出。又称营业外损益。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
在中国,国营企业的营业外收支项目和范围,由国家统一规定。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主要有租金收入、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应补产品价外补贴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主要有劳动保险费用、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技工学校经费、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非常损失、呆帐损失、治理三废支出等。
**营业外收支:特点**
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营业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营业外收支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营业外收支:内容**
一、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二、营业外支出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亏。它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因实际固定资产实有数低于固定资产账面数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它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处置固定资产时所取得的价款不足以抵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而发生的处理差额。
(3)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后的差额所发生的损失。
(4)罚款支出。它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或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罚款支出、滞纳金等以及因违法经营而发生的被没收财物损失。
(5)捐赠支出。它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
(6)非常损失。它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还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7)计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它指企业按规定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实质上发生减值时提取的减值准备。
(8)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它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自办职工子弟学校发生的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以及自办技工学校发生的经费支出。
(9)债务重组损失。它是指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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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与生产经营经济业务有关的,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一项业务来经营的
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举例:
一个农民种粮食,
他把米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把那个稻草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说这个农民在种粮食的地里挖到一块金子,那就属于“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从事可以进行附带经营的业务后取得的,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与生产经营经济业务有关的,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一项业务来经营的
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举例:
一个农民种粮食,
他把米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把那个稻草卖了之后取得的收入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说这个农民在种粮食的地里挖到一块金子,那就属于“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从事可以进行附带经营的业务后取得的,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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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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