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法律实施是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律生命的有效手段,要靠严格执法来实现。没有这个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实现。
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包含行政立法、制度建设、程序规范,还包含着严格执法。没有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政府建设就会有重大缺陷和严重不足。
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事关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责举措:
第一,行为标准化。细化执法监管的标准,包括执法监管行为标准,执法监管程序标准,执法监管履责标准等。如执法机关的巡查标准、抽查标准、调查标准等。
强化标准执法监管中的作用,使执法者和监督者以及被执法监管者都有章可循。同时,还要构建有利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和机制,消除和减少干与不干一样、真干与假干一样的现象。
第二,效果全约束。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效果考核和评价,尤其是社会大众和受众者的感受。我们不仅需要制度建设,更需要执行力监督以及效果和公信力评价,做到全过程全内容约束。
第三,监督强效力。包括强化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以及为当事人监督提供更加方便和有效的途径和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当事人监督,因为与具体执法监管最直接的利害关系人就是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