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送的物品分手时能够讨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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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赠送的表达爱意的小件物品,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无需返还,会认定为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撤销的;但如果以结婚为目的或涉及金额较大,甚至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法院才能可能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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