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哪年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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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设立的。
自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相关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和宣传有力地促进了世界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各国纷纷出台各种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加强质量检验和设立专门机构等。
3月15日成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原因
选择3月15日,是因为在1962年3月15日这一天,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这四项权利与国际消费者协会后来确定的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等四项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八条准则。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背景资料: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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