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和刑警支队有什么区别?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职能上的区别
全面承担《刑法》分则第二、三、四、五、六各章规定的绝大部分犯罪种类的侦查职责的是刑警支队。
刑侦大队一般只承担《刑法》分则第二、四、五章规定的绝大部分犯罪种类以及第六章规定的一部分犯罪种类的侦查职责。
2、警衔上的区别
根据《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为总警监;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级别上的区别
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
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
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一支队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