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读《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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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下的《韩非子》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如上图。
一. 以性恶说为基本内核。人性善恶本就是一个有许多争议的话题,其中有孟子性善论,荀子性恶论,韩非子性恶论。不同的范畴中,人就有不同的定义,所以不从定义出发去考量人性(比如生物学的人,哲学的人)。概括来说,人是游离在“动物性”与“神性”两端,就好似不可能事件与必然事件之间的可能事件。
孟子的四端说不必赘述,荀子的性恶论更多地建立在驳斥孟子说法的基础上,所谓“法乎其上,得之其中”,故而“性伪”比“性恶”更来得贴切。这种性恶论,正视人性,肯定人的不完善,个人认为比性善论这种“善意的谎言”更积极进步。
二. 个体的稳定。荀子的人性恶不如说是人之性,人之欲,以礼乐教化之则可得到稳定的个体。韩非子则认为人本性就是利己的,这个基础其实与荀子并无太大不同,但是在利用方式上就有了不同的走向。韩非子认为不需要礼乐这个辔头,枷锁,利己这种心理是可以直接利用的。利用这种心理,则为趋利,以利导(诱)之;遏制这种心理,则为避害,以力遏(迫)之,个体依然可以稳定下来。
三. 全体利益。个体稳定,形成秩序才有利于接下来的整体社会,儒家用礼来规范各阶级,法家以法为本明职分,以术势来形成力与利之间的内循环,内核虽然不同,但在这个意义上礼法作用是一样的。在我设想中他们规范下形成的社会阶级形态是不一样的。打个可能不恰当的比方,儒家形成的是金字塔形的扁平社会,而法家形成的是球形的社会,阶级之间流动性更强。术势也不仅限于君主对臣子,处理人与人间关系时依然有效,韩非子应该算得上是比较早的心理学研究者了。当然,相对于韩非子之法,今法已经有了一个扬弃的过程,比如弃君主—臣下二元结构等等。此外,现在的道德标准与法治标准二元标准也可以上溯荀子,甚至孔子,这是被韩非子抛弃的部分。
四. 时移世易。这是韩非子对“法后王”(尧舜矛盾)的继承发扬,不拘泥于古法,积极创新,鼓励创新,也是非常大的进步。
另附《韩非子》选段两节:
(一)以术御下
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迷而失道,与公相失,饥而道泣,寝饿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国,举兵攻原,克而拔之。文公曰:“夫轻忍饥馁之患而必全壶餐,是将不以原叛。”乃举以为原令。大夫浑轩闻而非之,曰:“以不动壶餐之故,怙其不以原叛也,不亦无术乎?”故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外储说》
选段出自《外储说左下•说二》,
两个观点:1.君主用权术驾驭臣下,而不是信任;相比较于 ①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2.用人用能,名实相副(宰相起于州郡,猛将发于卒伍)
韩非子认为,因为箕郑不动壶餐就认为他不会凭借原地背叛是君主不明权术的表现。两个观点,第一点,恃术而不恃信,君主对臣下的信任是不可靠的。对于箕郑,晋文公可能更多的从儒家的结果论出发,你虽然有过犹豫,有过贪欲,但既然最后你坚持了没有动,就说明你是值得信任的,因为你有一种操守和坚持在,所以晋文公愿意相信箕郑。大夫浑轩代韩非子从“唯利是尚”的角度出发,怀疑了箕郑没有动壶餐的原因?其实原文中用的是不敢而非不愿,已经鲜明地表现了他的态度,并不是他心中的坚持克服了欲望,而是他心里的恐惧。有一句话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一个价格,每个人都可以被买卖。我很想反驳,但是大概只能钻牛角尖,说圣人不可被买卖,可古往今来又有几个圣人?扪心自问,我们给自己标的价码是多少?马克思的说法更加露骨,不再赘述。故而信任不可靠,权术威势更可靠。
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
不是不可背叛,不可欺骗,只是这个价码高到臣下不敢背叛不敢欺骗,那么权术应用就到位了。相对应的《经二》还举了赵简子用阳虎为相的例子,从反面说明这一点。阳虎擅夺,声名狼藉,没人敢用,可是赵简子偏偏用他为相,阳虎偏偏在赵简子手下安分守己,为什么?赵简子用的是信任感化?毫无疑问不是,季孙氏不行,齐景公也不行。赵简子用足够的威势压制住了阳虎,让他没有反叛的可能。总的来说,虽然韩非一力戳破儒家“仁义真善美”的美好描述,可是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时候,的确如同一个梗所说“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君主御下,恃信不如恃术。特务机关,监察系统也一直沿用,效果不言而喻。
(二)时移世易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于县邑。从者曰:“此啬夫,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者也。以求容于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说林》
我开始时对这啬夫颇为不耻,既然作为中行文子的故人,又曾讨好与他,有这样的情分在,不请中行文子歇歇脚倒罢了,还收了文子二车以献其君。不知道韩非子是个什么态度,但仔细一想,这啬夫行事倒是可以看成韩非门徒。
啬夫既在中行文子手下为官,受其管辖,那么上级对他的态度就十分关键。怎样博得好感,不过投其所好而已,从啬夫的角度再正常不过。中行文子倒是振振有词,是振我过者也。若是他自己不好音,佩,或者他自己坚持不收,啬夫还能硬塞给他不成?起起他的老底,这个人私铸刑鼎,向郑国卿士索贿,攻赵鞅不成反被打败,丢了祖宗基业,实在也不咋地。回归正题,现如今既然中行文子斗争失败,落荒而逃,他既然还作为晋国的士人,更应该旗帜鲜明反对中行文子,正所谓“时移而世异,世异而事异”。中行文子的判断倒是准确,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投其所好的做法不变,顶头上司换了,以文子博好感自然再好不过。更何况,如若他收留了文子,他与文子勾结的话柄就落在了实处,若是放任车辆离去,同样没什么好下场。
下面是一个脑洞,不必认真。试设想以下五种情况再对比原文结果。
① 啬夫见利忘义。那么他做这反复小人就不冤枉他了。
② 啬夫尽忠职守。先前送礼是不得不为之举,叹一声这可恶的官场腐败。到了听闻文子失败,可能再叹,可惜弄权老贼狡猾,让他逃出去了,否则必要尽我本分,将他擒拿归案,为国家百姓除这一大害。
③ 啬夫稍有情谊。之前的送礼好歹攒下一些情分,但是也限于保全自己的基础之上,那么,文子不入,啬夫收车,两人未曾见面便有了很好的默契,也算得“人生知己”。
④ 啬夫忠心不二。啬夫其实是文子的耳目亲信,之前的送礼是对主上的孝敬或者有意为之掩人耳目。他听到文子与随从的一番话就明白了文子要他继续潜伏下去。最好的投名状,文子也给他准备好了。可惜文子最终身死,他也只能遗臭千年。若是如此,不得不感慨一声,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真是委屈你了,啬夫兄!
一. 以性恶说为基本内核。人性善恶本就是一个有许多争议的话题,其中有孟子性善论,荀子性恶论,韩非子性恶论。不同的范畴中,人就有不同的定义,所以不从定义出发去考量人性(比如生物学的人,哲学的人)。概括来说,人是游离在“动物性”与“神性”两端,就好似不可能事件与必然事件之间的可能事件。
孟子的四端说不必赘述,荀子的性恶论更多地建立在驳斥孟子说法的基础上,所谓“法乎其上,得之其中”,故而“性伪”比“性恶”更来得贴切。这种性恶论,正视人性,肯定人的不完善,个人认为比性善论这种“善意的谎言”更积极进步。
二. 个体的稳定。荀子的人性恶不如说是人之性,人之欲,以礼乐教化之则可得到稳定的个体。韩非子则认为人本性就是利己的,这个基础其实与荀子并无太大不同,但是在利用方式上就有了不同的走向。韩非子认为不需要礼乐这个辔头,枷锁,利己这种心理是可以直接利用的。利用这种心理,则为趋利,以利导(诱)之;遏制这种心理,则为避害,以力遏(迫)之,个体依然可以稳定下来。
三. 全体利益。个体稳定,形成秩序才有利于接下来的整体社会,儒家用礼来规范各阶级,法家以法为本明职分,以术势来形成力与利之间的内循环,内核虽然不同,但在这个意义上礼法作用是一样的。在我设想中他们规范下形成的社会阶级形态是不一样的。打个可能不恰当的比方,儒家形成的是金字塔形的扁平社会,而法家形成的是球形的社会,阶级之间流动性更强。术势也不仅限于君主对臣子,处理人与人间关系时依然有效,韩非子应该算得上是比较早的心理学研究者了。当然,相对于韩非子之法,今法已经有了一个扬弃的过程,比如弃君主—臣下二元结构等等。此外,现在的道德标准与法治标准二元标准也可以上溯荀子,甚至孔子,这是被韩非子抛弃的部分。
四. 时移世易。这是韩非子对“法后王”(尧舜矛盾)的继承发扬,不拘泥于古法,积极创新,鼓励创新,也是非常大的进步。
另附《韩非子》选段两节:
(一)以术御下
晋文公出亡,箕郑挈壶餐而从,迷而失道,与公相失,饥而道泣,寝饿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国,举兵攻原,克而拔之。文公曰:“夫轻忍饥馁之患而必全壶餐,是将不以原叛。”乃举以为原令。大夫浑轩闻而非之,曰:“以不动壶餐之故,怙其不以原叛也,不亦无术乎?”故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外储说》
选段出自《外储说左下•说二》,
两个观点:1.君主用权术驾驭臣下,而不是信任;相比较于 ①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2.用人用能,名实相副(宰相起于州郡,猛将发于卒伍)
韩非子认为,因为箕郑不动壶餐就认为他不会凭借原地背叛是君主不明权术的表现。两个观点,第一点,恃术而不恃信,君主对臣下的信任是不可靠的。对于箕郑,晋文公可能更多的从儒家的结果论出发,你虽然有过犹豫,有过贪欲,但既然最后你坚持了没有动,就说明你是值得信任的,因为你有一种操守和坚持在,所以晋文公愿意相信箕郑。大夫浑轩代韩非子从“唯利是尚”的角度出发,怀疑了箕郑没有动壶餐的原因?其实原文中用的是不敢而非不愿,已经鲜明地表现了他的态度,并不是他心中的坚持克服了欲望,而是他心里的恐惧。有一句话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一个价格,每个人都可以被买卖。我很想反驳,但是大概只能钻牛角尖,说圣人不可被买卖,可古往今来又有几个圣人?扪心自问,我们给自己标的价码是多少?马克思的说法更加露骨,不再赘述。故而信任不可靠,权术威势更可靠。
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
不是不可背叛,不可欺骗,只是这个价码高到臣下不敢背叛不敢欺骗,那么权术应用就到位了。相对应的《经二》还举了赵简子用阳虎为相的例子,从反面说明这一点。阳虎擅夺,声名狼藉,没人敢用,可是赵简子偏偏用他为相,阳虎偏偏在赵简子手下安分守己,为什么?赵简子用的是信任感化?毫无疑问不是,季孙氏不行,齐景公也不行。赵简子用足够的威势压制住了阳虎,让他没有反叛的可能。总的来说,虽然韩非一力戳破儒家“仁义真善美”的美好描述,可是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时候,的确如同一个梗所说“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君主御下,恃信不如恃术。特务机关,监察系统也一直沿用,效果不言而喻。
(二)时移世易
晋中行文子出亡,过于县邑。从者曰:“此啬夫,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我过者也。以求容于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说林》
我开始时对这啬夫颇为不耻,既然作为中行文子的故人,又曾讨好与他,有这样的情分在,不请中行文子歇歇脚倒罢了,还收了文子二车以献其君。不知道韩非子是个什么态度,但仔细一想,这啬夫行事倒是可以看成韩非门徒。
啬夫既在中行文子手下为官,受其管辖,那么上级对他的态度就十分关键。怎样博得好感,不过投其所好而已,从啬夫的角度再正常不过。中行文子倒是振振有词,是振我过者也。若是他自己不好音,佩,或者他自己坚持不收,啬夫还能硬塞给他不成?起起他的老底,这个人私铸刑鼎,向郑国卿士索贿,攻赵鞅不成反被打败,丢了祖宗基业,实在也不咋地。回归正题,现如今既然中行文子斗争失败,落荒而逃,他既然还作为晋国的士人,更应该旗帜鲜明反对中行文子,正所谓“时移而世异,世异而事异”。中行文子的判断倒是准确,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投其所好的做法不变,顶头上司换了,以文子博好感自然再好不过。更何况,如若他收留了文子,他与文子勾结的话柄就落在了实处,若是放任车辆离去,同样没什么好下场。
下面是一个脑洞,不必认真。试设想以下五种情况再对比原文结果。
① 啬夫见利忘义。那么他做这反复小人就不冤枉他了。
② 啬夫尽忠职守。先前送礼是不得不为之举,叹一声这可恶的官场腐败。到了听闻文子失败,可能再叹,可惜弄权老贼狡猾,让他逃出去了,否则必要尽我本分,将他擒拿归案,为国家百姓除这一大害。
③ 啬夫稍有情谊。之前的送礼好歹攒下一些情分,但是也限于保全自己的基础之上,那么,文子不入,啬夫收车,两人未曾见面便有了很好的默契,也算得“人生知己”。
④ 啬夫忠心不二。啬夫其实是文子的耳目亲信,之前的送礼是对主上的孝敬或者有意为之掩人耳目。他听到文子与随从的一番话就明白了文子要他继续潜伏下去。最好的投名状,文子也给他准备好了。可惜文子最终身死,他也只能遗臭千年。若是如此,不得不感慨一声,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真是委屈你了,啬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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