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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保全,作为一个法律名词,债权人除就债务人特定的责任财产设立担保物权,或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外,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避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或其责任财产不应减少而减少,从而将责任财产恢复到应有的状态。虽然《民法典》将此称为“合同的保全”,但依据其第468条,合同的保全规则实际上构成债的保全的一般性规则,适用于所有债权,而不限于合同债权。合同的保全要在债权人保护和债务人自由两种价值之间形成平衡,由此决定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和法律效果。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
保全,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财产保全”,即诉讼保全,为确保判决能够有效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可以在诉前就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实践中,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7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保全,作为一个法律名词,债权人除就债务人特定的责任财产设立担保物权,或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外,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避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或其责任财产不应减少而减少,从而将责任财产恢复到应有的状态。虽然《民法典》将此称为“合同的保全”,但依据其第468条,合同的保全规则实际上构成债的保全的一般性规则,适用于所有债权,而不限于合同债权。合同的保全要在债权人保护和债务人自由两种价值之间形成平衡,由此决定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和法律效果。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
保全,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财产保全”,即诉讼保全,为确保判决能够有效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可以在诉前就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实践中,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7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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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是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可以向公证处进行保全申请,现在办理证据保全可以在线上办理,不用到场和排队,快速完成保全,提供公证书,有公证处备案,安全可信,一周时间左右就可以完成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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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上会有保全的工作人员和你联系对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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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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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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