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家访必须家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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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对入伍者本人态度及家庭情况很清楚,可不予以家访。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征兵体检政审后,如果被确定为预录对象,原则上应安排家访。如果政审不合格,或没有被录取意向,可不予以家访。如果对入伍者本人态度及家庭情况很清楚,可不予以家访。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以及退役军人保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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