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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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作为丈夫和父亲,无论是以夫妻关系或其他什么原因为借口而故意不给需要扶养的妻子、子女生活费都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妻子和子女完全有权直接向其本人或通过其工作单位、街道居委会或乡、村民委员会向其提出要求给付生活费。如还不能解决问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要生活费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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