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费师范生违约后果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公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公费教育经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69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