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南通需要隔离吗
一.低风险区来通人员
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通人员:自抵通之日起,严格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严格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通人员,严格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其他低风险区来通人员:
1、对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江苏省跨市流动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抵通24小时内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通72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点击查看详情)
2、对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无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返)通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若无阴性证明的,抵通后核酸采样并登记相关信息后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在抵通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入境人员来通人员
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限按离开该地之日算起。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健康码异常人员暂缓来通返通。抵通后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异常者,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宾馆)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外出。
入境人员:境外人员需执行“14+7+7+28天“管控。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闭环管理,换班、轮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后应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休养和居家健康监测,返回南通或离开南通前应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 报备,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配合落实后续健康管理措施。
四、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信息,主动查看本人健康码状态,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或行程码异常(转为黄色或红色),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健康管理。
2、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去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请携带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帮他人购买的还应携带使用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所有药店一旦发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应及时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4、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出示健康码(苏康码),配合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协助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5、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请携带身份证到商场超市定点专柜实名购买,并主动查验“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在家处理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包装消毒。
6、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下属、家人、亲友,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7、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8、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属地)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