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出纳人员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等活动,属于从事公务。那些不具有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21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