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需要注销对公账户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注销后,对公账户要注销,免得后期出现什么问题,影响法人和股东的征信。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第五十六条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74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