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抗疫志愿者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2.坚持安全第一。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科学设置志愿者岗位,为志愿者安全上岗落实防疫和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坚决做到防护不到位不上岗。
3.实行属地管理。结合工作、生活、居住地点,原则上不跨区域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鼓励志愿者向社区报到,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
4.做到自愿自主。务必确保志愿服务是自愿自主的行为,主动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单位做好服务时长记录。
1.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储备。
2.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掌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肺炎个人防护知识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
3.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排查。
4.志愿者要主动接种疫苗,完成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必要时戴面罩、穿着防护服等。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5.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在为他人提供服务时,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期间不要有摘除口罩、露出口鼻等不规范行为。
7.志愿活动期间用餐时,尽量错峰、分散用餐,减少相互交谈。
8.保持公共区域等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收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9.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10.注意作息饮食科学,避免过度疲劳,提高免疫力。
11.志愿活动期间,志愿者就近就便上岗服务,按照规定工作流程开展非接触性志愿服务,上岗后尽量不交叉服务。
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循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整体部署。鼓励有意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或所在单位、社区联系并报名,结合工作、生活、居住地点就近就便参与疫情防控辅助工作,不擅自行动。
2.监测自身健康状况,确保安全上岗
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及粤康码、行程码自我检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粤康码、行程码变更等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医。确保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完成加强免疫,并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3.注重专业精神,不随意透露服务对象隐私
恪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平等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不因服务对象职业、居住地、地区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对其有任何歧视,促进社会正义;保守个人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可能危害其合法权益的隐私信息。
一、掌握基本疫情知识
在进行抗疫志愿前,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比如:什么是新冠肺炎、其临床症状和传播途径有哪些、什么是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及什么是密切接触者等。有这些基础知识,在面对疫情时才能调整好心态,在为民服务时才能更好的沟通。
二、抗疫时的自身防护
1.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时,正确选取、佩戴及丢弃口罩。特别是在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时必须戴好口罩。
2.经常洗手,随身携带酒精湿巾等消毒物。洗手时遵循“内、外、夹、弓、大、立、 腕”。洗手七步法。
3.进行志愿服务时,不要佩戴饰品(尤其是手部饰品,如戒指、手表等)。这些地方很容易藏纳病菌,且不容易清理。
4.在进行上门志愿服务时,尽量不要进入居民家中,应与对方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5.遇到有可疑症状的人时,请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摘下口罩,事后注意消毒。
三、抗疫时的心理疏导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不仅感染者可能会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普通人如感染者接触人群、医护人员及抗疫志愿者等都可能会出现焦虑不安、紧张恐惧等症状。
1.面对他人的疏导措施
理解普通人群的焦虑恐惧等,在他们面前保持阳光向上的心态,感染他人;告诉他们要照顾好自己,正常作息,合理运动;与他们一起感受身边事物的美好,保持信心,看到积极的一面;进行负面情绪自我调节,可以转移注意力,倾诉呐喊或向周围人寻求帮助等。
2. 志愿者的自我疏导
作为抗疫志愿者,我们往往没有像医护人员一样完备的防护措施,也可能缺乏足够的经验,但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我们服务他人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心理情况变化,及时疏导,采取相应措施,一起战胜病毒!
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循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整体部署。鼓励有意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或所在单位、社区联系并报名,结合工作、生活、居住地点就近就便参与疫情防控辅助工作,不擅自行动。
2.监测自身健康状况,确保安全上岗
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及粤康码、行程码自我检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粤康码、行程码变更等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医。确保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完成加强免疫,并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3.注重专业精神,不随意透露服务对象隐私
恪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平等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不因服务对象职业、居住地、地区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对其有任何歧视,促进社会正义;保守个人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可能危害其合法权益的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