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环境物质属于第几类危险品
危害环境物质属于第九类危险品。
第一类爆炸品 (烟花炮竹,雷管炸药等)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1类易燃气体(液化气,乙炔,甲烷等)
2.2类不燃气体:(二氧化碳,氧气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酒精,汽油,柴油,油漆
第四类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然的固体,遇水易释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1易燃固体(红磷,硫磺)
4.2自然固体(黄磷,三氧化钛)
4.3遇湿易燃固体(氢化钾 碳化钙)
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2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二异丙苯,过氧化乙酸。该类物质主要用作聚合引发剂,交联剂,杀菌剂,漂白剂等)
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四乙基铅,氢氧酸,磷化铝,苯胺,四氯化碳)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辐射物质)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硫酸,硝酸,氢氯酸,氢溴酸,氢碘酸等)
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废电池组,废机油等)
第 9类主要包括:
1、未列入其他类别的物质和物品,根据已经表明或可以表明该物质或物品具有的危险特性须适用于经修订的《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VII章 A部分规定。
2、不适用于上述公约第 VII章 A部分规定,但适用于经修订的 MARPOL 73/78公约附则 III的物质。
3、在等于或高于 100° C条件下运输或交付运输的液态物质,以及在等于或高于 240° C条件下运输或交付运输的固体。
4、不符合感染性物质定义的 GMMOs和 GMOs,但能够改变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使其不同于正常的自然繁殖结果,须将其指定为 UN3245。原产国、途经国和目的地国主管机关批准使用的 GMMOs和 GMO不适用于《国际危规》的规定。
2024-03-1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