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的分类可以分为什么?
能力分为一般能力、特殊能力、再造能力、创造能力、认知能力、元认知能力、超能力共七类。
1、一般能力
一般能力保证人们有效地认识世界,也称智力。智力包括个体在认识活动中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能力,如感知能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注意力等,其中抽象思维能力是核心。
2、特殊能力
特殊能力包括如音乐能力、绘画能力、数学能力、运动能力等。各种特殊能力都有自己的独特结构。
3、再造能力
再造能力有利于学习活动的要求。人们在学习活动中的认知、记忆、操作与熟练能力多属于再造能力。
4、创造能力
再造能力和创造能力是互相联系的。再造能力是创造能力的基础,任何创造活动都不可能凭空产生的。因此,为了发展创造能力,首先就应虚心地学习、模仿、再造。在实际活动中,这两种能力是相互渗透的。
5、认知能力
认知能力表现在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之中。元认知能力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认识过程进行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它表现为人对内心正在发生的认知活动的认识、体验和监控。
6、元认知能力
元认知能力包括个人怎样评价自己的认知活动,怎样从已知的可能性中选择解决问题的确切方法,怎样集中注意力,怎样及时决定停止做一件困难的工作,怎样判断目标是否与自己的能力一致等。
7、超能力
超能力包括心灵感应、透视、预知、念力、超自然能力,被归类于超心理学的范畴内。最早源自阴阳学名词。
简介。
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相互关联。一方面,一般能力在某种特殊活动领域得到特别发展时,就可能成为特殊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人的一般听觉能力既存在于音乐能力之中,也存在于言语能力中。没有听觉的一般能力的发展,就不可能发展言语和音乐的听觉能力;另一方面,在特殊能力发展的同时,也发展了一般能力。观察力属一般能力,但在画家的身上,由于绘画能力的特殊发展,对事物一般的观察力也相应增强起来。人在完成某种活动时,常需要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