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内容
一、权利和义务。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
二、资格和任用。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三、培养和培训。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四、考核。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五、奖励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六、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制定教师法的重要意义:
1、制定《教师法》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国教育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制定《教师法》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需要;
3、制定《教师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4、制定《教师法》,有利于使教师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5、《教师法》是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大法律举措;
6、制定《教师法》,有利于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7、制定《教师法》,标志着我们国家教育法制建设开始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师法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一、权利和义务。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
二、资格和任用。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三、培养和培训。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四、考核。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五、奖励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六、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