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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果下来后,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的具体数字需要参考如下:医疗费用。 住院食品津贴。 异地就医的交通费。 辅助设备费。 停工期间的工资。 计算补偿金额后,企业已投资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发放工伤给付金。 如无保险,按标准与公司协调解决。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不变,在工资留存期内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工资保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发生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支付原给付的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资料
1. 意外伤害保险,即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 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所造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保险责任的保险。以意外伤害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伤害必须是对人体的伤害。以人工装置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眼睛、牙齿等不是人体自然身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标的。
2. 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中意外伤害的定义是:由外部的、意外的和非故意的客观事件作为直接和单独的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不变,在工资留存期内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工资保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发生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支付原给付的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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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外伤害保险,即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 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所造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保险责任的保险。以意外伤害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伤害必须是对人体的伤害。以人工装置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眼睛、牙齿等不是人体自然身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标的。
2. 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中意外伤害的定义是:由外部的、意外的和非故意的客观事件作为直接和单独的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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