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下面的问题
假设某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免征额为800元,税率为20%,若规定计税依据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加征2成,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加征...
假设某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免征额为800元,税率为20%,若规定计税依据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加征2成,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加征5成,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加征10成。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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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部分:50000-800=42000
应缴税额:20000×20%+10000×20%(1+20%)+10000×20%(1+50%)+2000×20%(1+100%)=4000+2400+3000+800=10200元
应缴税额:20000×20%+10000×20%(1+20%)+10000×20%(1+50%)+2000×20%(1+100%)=4000+2400+3000+800=1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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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答案应该是13080,请问怎么算
追答
刚才需缴部分计算错了,如下:
需缴部分:50000-800=49200
应缴税额:20000×20%+10000×20%(1+20%)+10000×20%(1+50%)+9200×20%(1+100%)=4000+2400+3000+3680=1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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