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题目急求解!
甲、乙、丙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立董事会,有甲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iu,由丙担任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以欠银行...
甲、乙、丙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立董事会,有甲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iu,由丙担任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以欠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产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其间乙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
请问::(1)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饮料公司关于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合法?为什么? 展开
请问::(1)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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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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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分立。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饮料公司的股东仍以其认缴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享受利益。2、饮料公司关于组织机构的设置不合法。将盈利项目分出成立另外的公司,公司的主体仍然保留,并且还增资扩股,公司主体已经亏损,这是对债权人的极端不负责的做法。
追问
组织机构不是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吗?这个我搞不清啊,可以解释一下吗?麻烦你了啊。谢谢啦,呵呵
追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董事与监事应当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题中没有标明这样的意思。组织机构的设置是不合法的,没有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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