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详图索引符号如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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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详图要用详图符号编号。也就是说,用索引符号从图样中指向有相应详图符号的详图。
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应以细实线绘制。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粗实线绘制。
在施工图中,有时会因为比例问题而无法表达清楚某一局部,为方便施工需另画详图。一般用索引符号注明画出详图的位置、详图的编号以及详图所在的图纸编号。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内的详图编号与图纸编号两者对应一致。
规定
按“国标”规定,索引符号的圆和引出线均应以细实线绘制,圆直径为8-10mm。引出线应对准圆心,圆内过圆心画一水平线,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图纸号。
如果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则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水平细实线。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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