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健康证需要查乙肝五项吗?
办健康证不需要查乙肝五项。
以河北省为例,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具有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的,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包括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的以及可能造成药品、医疗器械污染等其他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直接接触药包材及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岗位。辨色力检查不合格或矫正视力在1.O以下的,不得从事药品质量检验、验收、养护工作。
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工作岗位。
扩展资料:
乙肝是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播的,它的传染途径和艾滋病(艾滋病可办理健康证)相当,其中,母婴传播占有70%,注射疫苗是最好的乙肝防治办法。
成人感染乙肝后,90-95%的人都是自身清除病毒,不会留下痕迹,只有5-10%的被感染者会发展成慢性乙肝。经过调查,有7亿人曾经感染过乙肝病毒,近6亿人靠自身免疫清除病毒,有1亿2000万人最终成为病毒携带者或乙肝患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