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报停第二年还用再报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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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感肉灵10
2022-09-29 · TA获得超过6.2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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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

以黑龙江省为例,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自投诉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

扩展资料:

供热系统分类:

热电厂供热系统:以热电厂为主要热源的供热系统。

热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热水的供热系统。

低温水供热系统:供热介质为温水的供热系统。

熔盐储能供热系统:熔盐储能供热是利用熔盐极佳的储热特性,夜间用价格低廉的谷电加热熔盐并储存热量,具有储热时间长,安全、环保、经济等特性,比以往的光电转化式供热更具优势,将真正实现不烧煤、不烧气、零排放、零污染的绿色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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