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侵占的过程
第一步:香港岛被割让。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 *** 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但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
1842年8月29日,清 *** 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第二步:九龙半岛被割让。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
第三步:新界被割让。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 *** 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 ),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 。
第四步:日本占领香港。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
第五步:英国重新管治香港。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 。
直至1997年7月1日,中国 *** 对香港恢复行使 ***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
在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境地就已经出现了早期古人(马坝人)。
先秦时期,岭南(包括香港)为百越之地,《吕氏春秋》中称“百越”,《史记》中称“南越”,《汉书》称“南粤” 。
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 。
把香港一带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
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明确成为那时的中原王朝领土。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
香港岛自此由明神宗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
清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
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
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 。
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直至19世纪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使其成为英国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