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Acc、MBA、公务员考试的一道逻辑题:A为什么错呢(为何不如选D)?请给出解释,谢谢!
参议员:琼斯被任命为法官是符合标准的。她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个委员会给参议院的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是对议...
参议员:琼斯被任命为法官是符合标准的。她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个委员会给参议院的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是对议员认为琼斯非常合格的说法的最好的反驳理由?
(A)律师委员会中的一些成员本身就不称职,没有资格任命执行者。
(B)律师委员会并不是对所有的执法者的任命都是要提出建议。
(C)律师委员会一致给予合格的条件必须是法官的候选人,在经历合适、行为符合道德标准方面达到了严格的标准。
(D)对于法官的候选人中的95%,律师委员会要么会一致给予“合格”的选票,要么会一致给予“非常合格”的选票。
(E)和大部分的律师一样,琼斯也是整个职业团体的一员,最初,就是这个团体提出建立了律师委员会。
答案:D 展开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是对议员认为琼斯非常合格的说法的最好的反驳理由?
(A)律师委员会中的一些成员本身就不称职,没有资格任命执行者。
(B)律师委员会并不是对所有的执法者的任命都是要提出建议。
(C)律师委员会一致给予合格的条件必须是法官的候选人,在经历合适、行为符合道德标准方面达到了严格的标准。
(D)对于法官的候选人中的95%,律师委员会要么会一致给予“合格”的选票,要么会一致给予“非常合格”的选票。
(E)和大部分的律师一样,琼斯也是整个职业团体的一员,最初,就是这个团体提出建立了律师委员会。
答案:D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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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琼斯被任命为法官是符合标准的”
论据:“她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
要反驳当然是反驳论据。
(A)不选.因为“那个委员会给参议院的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是客观事实,不管该委员会中的一些成员是否称职,是否有资格,该委员会都可以对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因为委员会内那些称职的、有资格的成员也给予了“合格”票,所以不能对论点提出质疑。
打个形象点的比方吧。大家都说这个人是好人,其中有坏人、有好人。你不能因为坏人说他好就提出质疑,因为好人也说他好。
(B)不需要解释。
(C)不是反驳,是支持论点。
(D)如果是事实,说明律师委员会投票有走过场的嫌疑,那么就削弱了论据投票的结果对论点的支持力度
(E)基本与反驳,不需要解释。
论据:“她在律师委员会的正式评选中获得一致的“合格”票”
要反驳当然是反驳论据。
(A)不选.因为“那个委员会给参议院的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是客观事实,不管该委员会中的一些成员是否称职,是否有资格,该委员会都可以对法官任命评议会提出建议。因为委员会内那些称职的、有资格的成员也给予了“合格”票,所以不能对论点提出质疑。
打个形象点的比方吧。大家都说这个人是好人,其中有坏人、有好人。你不能因为坏人说他好就提出质疑,因为好人也说他好。
(B)不需要解释。
(C)不是反驳,是支持论点。
(D)如果是事实,说明律师委员会投票有走过场的嫌疑,那么就削弱了论据投票的结果对论点的支持力度
(E)基本与反驳,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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