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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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等,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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