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最多几个月
法律主观:
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 员工主张单位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北京地区)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 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三)应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未签订的,应当自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