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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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2年12月25日结束。2023年,我市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新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享受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a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可自愿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2023年度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
(二)缴费路径
1、线下缴费渠道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2)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的全市各网点柜面。
2、线上缴费渠道
(1)“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模块;
(2)“随申办APP-“个人社保缴费”;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社保-个人社保缴费;或市民
(4)“微信APP:随申办小程序-个人社保缴费;或关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微信公众号-e点通-服务大厅-社保专区-个人社保缴费”模块;
(5)指定银行(工商银行APP、农业银行APP、上海银行APP);
(6)上海税务官网或APP,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后,在“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模块;
(7)云闪付APP-城市服务-个人社保缴费。
如需缴费凭证,请于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带好相关证件至就近街镇进行凭证打印。
(三)登记及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城镇户籍人员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17:30。
二、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镇18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可自愿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本镇农业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一)2023年度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
1、2023年度缴费标准:
70周岁及以上个人缴费为545元/年,由政府补贴;其他人员缴费标准为700元/年/人。
2、2023年度报销比例:
(二)缴费方式
2023年度参保缴费仍实行银行划扣的方式,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批量扣款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及2022年12月22日,请确保扣款的银行卡上有足够的资金,银行卡默认为退休养老金银行卡或城乡居保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如果因为银行卡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导致没有参保而带来的损失将会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醒
1、就医时应带好社(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在医院拉卡结算医疗费,未拉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得申请报销,因急诊未拉卡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可事后申请报销。
2、2023年取消转诊制度,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联系电话:59552028;上海医保咨询电话:12393
一、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可自愿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2023年度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
(二)缴费路径
1、线下缴费渠道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2)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的全市各网点柜面。
2、线上缴费渠道
(1)“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模块;
(2)“随申办APP-“个人社保缴费”;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社保-个人社保缴费;或市民
(4)“微信APP:随申办小程序-个人社保缴费;或关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微信公众号-e点通-服务大厅-社保专区-个人社保缴费”模块;
(5)指定银行(工商银行APP、农业银行APP、上海银行APP);
(6)上海税务官网或APP,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后,在“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模块;
(7)云闪付APP-城市服务-个人社保缴费。
如需缴费凭证,请于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带好相关证件至就近街镇进行凭证打印。
(三)登记及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城镇户籍人员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17:30。
二、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镇18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可自愿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本镇农业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一)2023年度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
1、2023年度缴费标准:
70周岁及以上个人缴费为545元/年,由政府补贴;其他人员缴费标准为700元/年/人。
2、2023年度报销比例:
(二)缴费方式
2023年度参保缴费仍实行银行划扣的方式,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批量扣款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及2022年12月22日,请确保扣款的银行卡上有足够的资金,银行卡默认为退休养老金银行卡或城乡居保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如果因为银行卡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导致没有参保而带来的损失将会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醒
1、就医时应带好社(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在医院拉卡结算医疗费,未拉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得申请报销,因急诊未拉卡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可事后申请报销。
2、2023年取消转诊制度,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联系电话:59552028;上海医保咨询电话: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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