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港澳通行证的点在哪里?
成都市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点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4、 户口簿(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申请人、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外省户籍申请人须提交)。
5、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
6、军人身份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须提交)。
8、《四川省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出入境证件须提交)。
9、 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
10、就学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在省内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就学的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须提交)。
11、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期间办理出入境证件须提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