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发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为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而出台的部门规章,于2013年开始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有利于促进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共10章、180条以及17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支柱的核心在于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的分母)的计量,即对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进行计量,但即风险量化结果必须应用于日常经营管理中。因此,对于银行而言,关键在于将风险计量(高级计量法)运用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支柱在于监督检查,要求银行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银行有严格的内部管理体制,从而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第三支柱在于信息披露,目的就是要求银行基于第一支柱资本计量要求和第二支柱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程序,向公众与利益相关者提供及时、可靠、全面、准确的风险计量与风险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