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委托书中的贸易方式应如何填写,比如“深圳” 和“深圳其他”, 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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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企业注册编号。此栏为必填项。应根据该栏在报关委托书中的不同位置分别填写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10位数企业注册编码。
二、单位名称: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中文或英文单位名称。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三、单位地址: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所在的地址,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单位地址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四、联系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五、联系电话: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六、法定代表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的法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七、证件类别:
指可有效证明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件类别,如:身份证、工作证。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八、证件号: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九、委托书编号:
此栏为只读项。18位数代码,暂存时系统自动填写,“Z”表示该报关单暂存后未上载,上载后,系统会自动将"Z"转换为数字“0”。
十、是否代缴税费:
指委托方是否委托被委托方代理缴纳税费。此栏只需填写“是”或“否”。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不包含报关单申报业务时,此栏不可填写。
十一、报关单编号:
指报关委托书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此栏填写在报关单申报子系统中已上载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本栏为空。
十二、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一份报关单只允许输入一个提运单号,如遇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则分单填报。江海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但不涉及转关运输的,此栏必填。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或汽车运输、邮政运输、无实际进\出口境的,或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是转关运输提前申报的,本栏为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企业注册编号。此栏为必填项。应根据该栏在报关委托书中的不同位置分别填写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10位数企业注册编码。
二、单位名称: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中文或英文单位名称。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三、单位地址: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所在的地址,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单位地址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四、联系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五、联系电话: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六、法定代表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的法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七、证件类别:
指可有效证明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件类别,如:身份证、工作证。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八、证件号: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九、委托书编号:
此栏为只读项。18位数代码,暂存时系统自动填写,“Z”表示该报关单暂存后未上载,上载后,系统会自动将"Z"转换为数字“0”。
十、是否代缴税费:
指委托方是否委托被委托方代理缴纳税费。此栏只需填写“是”或“否”。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不包含报关单申报业务时,此栏不可填写。
十一、报关单编号:
指报关委托书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此栏填写在报关单申报子系统中已上载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本栏为空。
十二、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一份报关单只允许输入一个提运单号,如遇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则分单填报。江海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但不涉及转关运输的,此栏必填。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或汽车运输、邮政运输、无实际进\出口境的,或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是转关运输提前申报的,本栏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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