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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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这本书上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仇恨》中,水秧儿令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龙女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罪马》了。

《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从小与驯兽员娄阿甲一起长大,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时,她跟着汽车走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而某些人呢?连一匹马也不如!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为人着想------她在最后时刻为了马群不乱,儿子蓝宝贝不再想当头马,亲自踢了儿子一脚;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小心-------当牵马仙想把她牵走时,她不慌不忙地走,最后在门旁边蹬了他一蹶子后,踩得他鼻青脸肿狼狈而逃;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知恩图报-------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

这本书中别的故事也可以给你启发,我推荐你读一读它。它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刻的意义,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很大的收获。
飞杉天的我
2011-11-20 · TA获得超过775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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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灾之犬读后感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还有106188408 这位盆友,他是参考百度的,

参考资料: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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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 TA获得超过32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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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已经是我这学期读过的沈石溪的第六本动物小说了。沈石溪老师现在可是我最爱的大作家了,他写的每一本动物小说都让我如痴如醉。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主要写了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老鹰的故事。第二部分写了天鹅的故事。第三部介绍了相思鸟及其他鸟的故事。《和乌鸦做邻居》只不过是这本书里的一小段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这么一件事。 沈石溪住的那个村子旁边有一群乌鸦。这群乌鸦一开始简直就是“无恶不作”。有这样的邻居真是糟糕透了。不过后来作家主动把自己得到的战利品——一群小乌鸦还给了鸦王“高帽子”。过了几天。沈石溪外出打猎,一不小心跌下山崖挂在了一棵树上。这时有一群红嘴蓝鹊想把他给“打下山崖”。这时高帽子统领着“乌鸦军团”赶到打败了鹊群使作者“幸免于难”„„就这样他们从“仇敌”变成了“朋友”。人有善心,动物也会感恩。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作品我都很喜欢,他的动物小说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动物世界让我感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是的人和动物原本就可以成为朋友和谐相处。这本书里像这样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真希望同学们都来读一读这本有趣感人的《和乌鸦做邻居》。期待阅读下一本大作家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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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 TA获得超过7.4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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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在主人最需要你帮助的时候无所作为呢?
你重新侧转尾羽,飞回古戛纳河谷上空。无论如何,你今天再也不能空着手回去了。哪怕是猎到一只草兔,也能救主人的燃眉之急,能换回点钱把莉莉的病治好。
细密的雪尘打湿了你的翅膀,使你飞翔时感觉到有点滞重。你又飞巡了五六个来回,但河谷里仍然看不见一样活的东西。昔日康慨的猎神在关键时刻却变得吝啬了。
太阳很快就要坠落到雪峰背后去,明亮的天地很快就会被苍茫的暮色吞没。你灰心了,垂头丧气地准备再次撤离古戛纳河谷。突然,你看见左前方山坡上,似乎有一样东西晃动了一下。开始,你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再飞近了些,那东西竟然蹦蹦跳跳地从一个洞口移动到一棵大树下。你尖叫一声,迅速飞过去,嗬,原来是只狐狸!狐狸火红的皮毛和坡上的红土融为一体,再加上弥漫的风雪和大团的雾岚,怪不得你看不清楚了。
狐狸是昼伏夜出的动物,总是在傍晚离穴外出觅食的。
假如现在发现的是一只幼麝,你会高兴得仰天长啸,但对方是狐狸,你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从内心讲,你并不愿意飞扑下去捕猎这只狐狸。狐狸虽然没有野狼凶猛,也没有狗熊蛮横,但它也是食肉兽,有一口能咬断猎物筋骨的犬牙和四只能扯碎羽毛皮肉的利爪,狐狸一旦受到袭击,绝不会像食草动物那样束手就擒或一味逃命的,它会为捍卫自己的生命而厮杀到底的。更重要的是,狐狸的智商在丛林所有的走兽中是最高的,常常会在强敌面前玩弄一些别出心裁的花样,迷惑对方的神经,让对方上当受骗。你曾亲眼看见一只狐狸躺在地上装死,把一只惯食腐肉的秃鹫引上钩,就在秃鹫嘴壳快啄到狐狸眼窝时,装死的狐狸猛然间从地上一跃而起,一口咬住秃鹫的脖子,可怜的秃鹫,成了狐狸的一顿美味晚餐。
怪不得连人类都要羡慕和妒忌狐狸的智商,把它当做阴险狡猾的代名词了。
要是此刻正在树根边挖掘灰鼠洞的是只乳臭未干的幼狐,或者是只拖儿带女的母狐,你就不会有这么多顾虑了。遗憾的是,这是只脸颊上的白斑呈浊黄色、资历颇深、阅历颇广的老公狐,细腰宽肩,胸部肌腱饱满,四肢结实有力,耳边红色的皮毛间有一道十分显眼的月牙形伤疤,不知是狼咬狗啃留下的痕迹,还是内部争斗留下的记录,起码可以说明它和死神打过交道,经受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严峻考验。
要想捉住这样的老公狐谈何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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