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付比例
西安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首付标准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_(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悉亏总价的35%
2、面积在144_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二、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_(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2、面积在144_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5%;
三、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注: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商业贷款
1.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脊纳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樱陆没以上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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