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作文作文作文 15

字写得不够谢谢... 字写得不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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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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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也只是想诉一诉最近的心情。我也想用文字去砌一堵华美的墙,倾尽所能,用我的心血和这笔下流淌过的墨色做匠做瓦;用我的感叹与浑厚的中华九州呼啸过千年的长风,一起断断续续的吹远!

  ——题记

  是谁挥动手中长戟,与我俯瞰九州大地的起起落落?我看见了这在中州山水世代繁衍生息的百姓,那铅墨色沉睡着的土地正在漫漫长夜中等待着新的希望;我看见刹那闪起的万家灯火,在前进着时代更迭的黑夜中辉煌一片,生生不息;我看见生我养我的家乡在呼唤着她所有的游子快快归来,亲情传漾;我看见破碎斑驳的图腾在远方即将破晓的红日中咆哮,历史绵延;我看见风带着五千年厚实土地的味道翻卷着中华,走过沧桑,吹却了轻狂,却未曾被岁月蹉跎。

  是谁轻舞着三尺青锋,披发览尽大荒?又是谁开创了盛唐的繁华绝代,让丰厚的气息如美酒般流淌?我想知道,为什么中华的装束经过了代代变化却最后只有一个名字叫“唐装”;我想知道千年前丰腴的女子盛装后披上美丽华贵的霞帔,亲手将打好的金步摇插在发梢上,盈盈俏兮,何等摸样!我还想亲手捧起这些写着灿烂的丝绸,吹却掩盖其上的蛛丝与尘埃,去看那薄脆的往事又是如何让人读到一丝沉重和绝望!

  我想知道为何会有人在岸边高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我想看看是谁拔出了斑驳的鱼肠古剑刺向了圣上披着的软甲;我想问问醉卧竹林的阮籍是否看透了风尘太过黑暗肮脏,才甘心隐居,日日饮那热辣的的液体消度时光;也想听听嵇康临终前叹息那终将绝响且狂傲难当的《广陵散》到底是什么样;我想数一数日日颠沛流离的杜少陵鬓边有多少忧国忧民的白发,代他杳无音信的亲朋好友寄一纸悲情哀叹好让他不再叹“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我想算一算李太白喝过多少斗酒,一天天都在高声放歌着“与尔同消万古愁”的豪情与才气,让人仰望;回过头来也要为那无奈投江的屈原浩叹,轻吟他略带狂放的《离骚》在汩罗江畔……

  是谁用手指无意间拨过了楚弦,短小的五弦琴唱着属于谁的歌谣,淡淡音流飘荡;琵琶在白居易在遇见了酒家女后发出了错落有致的音响,大珠小珠落玉盘;二胡依依呀呀的唱着,黑夜中蓦然绽放焰火般风华绝代的《霸王别姬》,留给后世对当年楚霸王托着虞姬尸首的无尽悲凉!此刻,长笛上落着的《梅花三弄》久久回肠。

  是谁捧着这支已经燃了五千年的蜡烛走过了漫漫长夜,一路点燃鲜艳的大好河山,熊熊燃烧!我要用手指掬上流过的风,捧到嘴边品尝尘埃中五千年的味道是否压过了藏了千年的梨花酿!

  许多年后,我可以再次翻开泛黄的《楚辞》,知道有人发问,知道原来是羲和将太阳送上九霄,原来是大司命掌控着人的生死………,原来是《离骚》中一股不得志的悲伤无名袭来;我可以翻开我想要看的古籍去查找我要的答案;我可以踏上漫漫路去览那万千大好河山去抚摸九州大地的古老与沧桑;我可以埋头听隐隐的龙吟,抬头看鸣矣高岗的凤凰。

  ……不够……

  我欲乘风破玄黄,怎奈秋风剪断,寸寸斜阳!

  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不是欲说还休。

  生我养我的华夏坐在属于她的土地上,挥舞着湛庐古剑,披着华美的朝霞万丈,怀抱着用五千年的时间酿制的美酒,用中原青铜鼎做觞,略带醉意地抒写着一切,嘴边还哼唱着变化着的曲腔。

  我看见了大地的宁静和时间的流逝,千年流转至今。

  九州华夏,还将继续下去,源远流长,合着不老的风吹过每一个角落,万里长城,茫茫大漠,转瞬间沧海桑田。

  她血管里龙的血脉在汩汩流淌,带着华夏的骄傲与自豪走向明天,带着这个古老民族的后人搏击长空。

  “我将与世长存,我将与神同在。”

  “从今天起,由我立于这顶端”!

  2011年10月2日晚21:50于甘肃漳县

  后记:我不知道为何写下了前后风马牛不相及的文章,全篇都是废话,言语有些浮华了,可是我真的想说说作为中国人我是如何感知这五千年厚重的历史文化,我如何崇敬生我养我的国家。我只是想说沧桑的历史给了一个国家怎样的财富与经验,一个民族世代生活的故土如何让人骄傲,古老中华的任何一件小事都要小心翼翼的捧出来,用一辈子咀嚼!

  那样多的文人墨客那样多的英雄豪杰……用我苍白无力的文字说明不了什么,我积累知识太少,无以说明中州大地的脚步沉重沧桑!

  文章中“我欲乘风”一句和最后“我将与世长存……”两句并非我所写下,在网上偶尔看到,觉得不错,于是摘下来加了进去,不知算不算抄袭咧……我喜欢那位刚上高三的作者,积累的如此多如此广,我想学习她的文笔,可又不想邯郸学步,于是引用了她的几个句子……见谅吧!

  我爱我的祖国,献给她这篇生日贺文!
匿名用户
20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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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理应是图腾
狼,一种凶狠的动物。
狼对什么都凶狠。对猎物凶狠,对敌人凶狠,对自己更凶狠。小狼就是因为太“狠”才会“自杀”,才会死去。不仅是小狼,所有的狼若是被铁夹夹住,如果还能保全性命的话,猎人是很难得到什么的,所以猎人埋铁夹一般都是把两只夹埋在一起,于是狼便无法逃脱了。狼的凶狠远不及有些人的凶残。但大多数人,甚至和“凶”字都搭不上边,而且低等而愚昧。狼吃羊,竟会有不少羊傻乎乎地围观,就像鲁迅笔下,日本人杀中国人一样,不少愚昧的人竟去围观,伸长了脖子,丑态毕露,似乎事不关己,甚至是幸灾乐祸。这就是鲁迅所说的“畜性”。人畜性太多,狼性太少,真该跟狼学学狼性,学学真正的“凶狠”了。.真正对人类有用的,是“狠”,而不是“残”。
狼的“狠”来源于智慧。狼是世界上最好的军师。但最好的军师里只有更好的才有生存的资格。于是狼成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军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真正遵守这句话的是动物,这是自然的原则。自然是顶级军师的训练营。狼是自然中最有智慧的。可这“智慧”,似乎并不是指智商,不然主宰地球的绝对是狼。所以,“智慧”指的是经验。与生俱来的经验,世代相传的经验。所以未受到教育的小狼也如此富有智慧。狼教子,是传授经验。游牧民族学狼,也是学习那神奇的经验,那珍贵的生存之道。但是,在自然界,生存就是打仗,兵法就是生存之道。可大多数的汉人,从古至今一直攻读着自己摸索了几百年的经验的结晶,却对自然,对狼摸索了至少上万年的经验“兵书”却熟视无睹,甚至排斥它,仇视它。经验多了就能顶替高智商,一小群狼略施小计,这点经验少说也顶得上十个诸葛亮。可以说,天才诸葛亮懂得的,狼不可能不懂;天才诸葛亮不懂的,狼起码懂一部分。就因为这样,一群游牧的“狼”略施小计,就足以使中原百万大军全军覆没。在中原人眼中,“狼”,比“狠”还要多狠那么“一点”。不止一点。中原最恐怖的情景,是“狼烟”直上,烽火连天;最有威力的一句话,是‘狼来了“。
狼,一种智慧的动物。
狼的智慧使它们神秘。享受盛宴之前,为什么一定要给长生天腾格里发一封“感谢信”?为什么一定要举行神秘的祭祀仪式?为什么发给天神的信号会是个诡异而绝对标准的圆?为什么狼总喜欢讲尖吻直指苍穹,望月长嚎?……这神秘的现象竟也是与生俱来。受狼的影响,牧民打猎时的信号,也是在空中画一个圆。圆?是不是狼也热爱圆满?可事实上,不仅是狼,所有动物,都过不惯、过不了圆满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月亮是圆的?古人尚且不明白,狼怎么在数万年前就知道了?……
狼,一种来自上天的动物。
狼的世界像极了武侠的世界,因为它们有太多的神秘。只是在这个世界里,少的是人性的吊诡,多的是情与义;杀戮、争夺则是共通。母狼为了小狼,竟装出了一场“护崽大战”。狼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一切……
狼,理应是全人类的图腾、精神支柱。狼的优秀品质实在太多。而告诉我这些的,是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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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19sss
2012-11-29 · TA获得超过5679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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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在现在的生活中可是无处不在,在大街上随便走走,到处可见到一些餐馆,但有的餐馆是人来人往,一些人在冬天得出汗,但有的餐馆却不一样,进出的人则少之可怜,在夏天也不会因为工作而流汗。这全是因为他们的店名,有的把字弄错了几个,有没有一点美感。不只是餐馆是这样,还有很多行业也是这样,不信你看看。
  有三个理发店,一个叫“胖子理发店”,一个叫“满意理发店”,另一个直接叫“理发”。自然是“满意理发店”人多,毕竟写了满意二字,理发后就要满意才行,这使现在追求时髦的人很感兴趣,这全要靠文化,文化低的肯定不会想出一个比文化高的人妙的店名,文化高的人自然不会打错字。
  毕竟是文化高好啊!但是有的人认为现在有电脑,可以用来查出一个好名字,再用电脑打也来。
  电脑上看到一则报道,在一个地方,有6个姓傅的教师但他们的教师名册和教师证上却打成了“付老师”;还有一个副食店,他用电脑打出店名,却打成了“付食店”。我查到的这两则报道,都是在讲电脑打出来的字也会有出错的时候。
  我们每当发现自己的某个证件有错别字时,都应改正,以免在一些场合上与别人交涉时,被人嘲笑。
  生活中的错别字虽然很多,但是我们一定要改正,否则再这样下去的话,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就会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断送。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好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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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崴
2011-11-05 · TA获得超过69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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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有一种成长叫磨练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题记
若不是幼鹰忍受着被折断肋骨,推下悬崖的痛苦,又怎会有苍穹间那无比完美又充满哀嚎的振翅一飞,那该就是坚强罢!能经受住考验的鹰就能存活,否则,只有死亡。这看似残忍的生存法则却练就了鹰的一身骨气,这大概就是我们人类所说的“适者生存”吧。
若不是幼蚕耐的住黑暗,坚持等待破茧而出的一刻,又怎望得见“蝶儿蝶儿,偏偏飞”我忽然明白了,为何梁山伯与祝英台要选择凄美的化蝶,为何诗人都偏爱“蝶恋花”。
我望望窗外,白茫茫,隐约中透着星星点点的绿色。那该是生的意志罢!
是苍松吗,苍松是我所见过的最经得起厉炼的一种植物,百花园中争奇斗艳,看不到他的身影,而在那寒风凛冽,白雪漫漫中,只有你,苍松,你选择了朴实无华的一身绿装,也就选择了磨难与痛苦,更选择了永生。想到这儿,我觉得苍松所代表的是人的灵魂的升华。
这里,我不能不想到了我们自己。人生路,慢慢长,总有艰难困苦挡道。当我们徘徊在生死边缘,请选择雄鹰;当我们遭遇风雨,请靠近苍松。当我们感到孤独寂寞,就让心中的蝴蝶翩翩起舞吧。忽然觉得有一股力量注满全身,耳畔又想起的那首歌——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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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元嘉
2012-10-11 · TA获得超过57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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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停地向前流去,天气渐渐地凉爽起来,吵人的蝉声被秋天吹散了,代替它的是晚间阶下石板缝里蟋蟀的悲鸣。啊!那可爱的秋天终于来了。
秋天,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象,枝叶茂密的夏天虽然迷人,可是,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飘香的金秋却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秋天来到了树林里,从远处看,黄叶纷落好似成群结对的金色的蝴蝶,它们飞累了,落到了我的肩膀上、头上、脚上。把我的思绪从绿色的夏日带到了金色的秋季。我一转身,一片桃叶又落在我身旁,我弯腰拾起,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好特别地一片秋叶呀!它还没来得急完全退去绿色,仍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秋天来到了果园里,柿子弯下腰鞠了一个躬就压得枝头快要折断了,荔枝妹妹太胖了,撑破了衣裳,露出了鼓鼓、白白的肚皮。硕大的苹果挂满了枝头,露出甜甜的笑容,或羞涩,或豪放。秋姑娘来到农田里,玉米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西红柿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土豆的兴奋也许太高了,把它那绿色的嘴巴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舌头。秋天来到了花园里,这儿成了菊花的乐园。它们也许是喜欢这沉甸甸的金色,才选择在秋天里绽放自己的美丽。菊花的颜色真不少:黄色、粉红色、白色......那大大的花朵,卷曲的花瓣,像一个卷发的小姑娘。流连菊园或独自欣赏一盆艳菊,慢慢地陶醉在那股股清香里。 秋天,给大地带来一片金黄,给蓝天送去棉花似的云朵。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染黄了世界。
我喜欢这秋高气爽的季节!
我喜欢有花叶扶疏、朴实无华的菊花的秋天。
我喜欢这独一无二,灿烂辉煌的金秋景色。
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割草机声,孩子们的欢笑声,大人们的谈笑声这些声音融合到了一起,组成了一首《金色的秋天》的交响曲。 秋姑娘悄悄地来了,田野里金黄色的稻谷像秋姑娘的长发,在秋风里翩翩起舞。还有那绿绿的小草,在秋姑娘的吹动下也渐渐变黄,大地穿上了一件金黄色的衣服。
秋姑娘也来到小河边,水面上波光粼粼,一条条鱼儿在水里嬉戏,有时会越出水面,好像也来迎接秋姑娘。 秋姑娘还来到果园里,果树上散发出一阵阵香甜的气味,让人垂涎三尺。你瞧,苹果像一个个红彤彤的小灯笼挂满了枝头。果树旁边的几棵枫树被秋姑娘羞红了脸,红红的枫叶像一只只蝴蝶在空中飞舞着,好像在说:“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远处的大山也被秋姑娘染成了黄色,一眼望去像金色的海洋波浪起伏。
夕阳西下,整个大地好像被涂上了五彩缤纷的颜料,像一幅巨大的图画。
秋姑娘带来了丰收,带来了喜悦,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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