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后如何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选择养护方式应考虑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
1、混凝土浇灌好后需要浇水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7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
(2)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3)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 及以上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4)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
(6)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2、洒水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洒水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麻袋或草帘后进行,也可采用直接洒水、蓄水等养护方式;洒水养护应保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2)洒水养护用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8 条的规定;
(3)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不应采用洒水养护。
3、 覆盖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覆盖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运态宽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进行;
(2)塑料薄膜应紧贴闭芦混凝土裸露表面,塑料薄膜内应保持有凝结水;
(3)覆盖物应严密,覆盖物的层数应按施工方案确定。
4、喷涂养护剂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混凝土裸露表面喷涂覆盖致密的养护剂进行养护;
(2)养护剂应均匀喷涂在结构构件表面,不得漏喷;养护剂应具有可靠的保湿效果,保湿效果可通过试验检验;
(3)养护剂使用方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裸露表面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当混凝土表面以内40mm~80mm 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5℃时,可结束覆盖养护。覆盖养护结束但尚未到达养护时间要求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直至养护结束。
6、柱、墙混凝土养护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宜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继续养护;
(2)其他部位柱、墙混凝土可采用洒水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
9、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荷载、安装模板及支架。
9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养护条件应与实体结构部位养护条件相同,并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
10 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标准试件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养护的注意事项:
1、对已成型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进行覆盖和浇水(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砼浇水养护时间如下: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砼,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 d;矾土水泥砼不得少于3d。
3、在养护期间,每日浇水次数以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为宜,视气温和空气的湿度等环境条件而定,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旁亮。
4、当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混凝土敞露的表面(含四周侧面)应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大面积结构(如地坪、楼屋面板等)可采用蓄水养护。贮水池一类工程可在拆除内模、砼达到一定强度后注水养护。一些地下结构或基础,可在其表面涂刷沥青乳液或用土回填以取代洒水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