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签字笔、毛笔、水粉水彩颜料等,具体要求见招考简章。禁止携带任何已完成作品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试卷及答题纸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审核条码是否正确并粘贴到相应位置。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或不按要求粘贴条码的,试卷及答题纸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纸如数上交。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9、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按要求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1、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12、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3、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4、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15、考生需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不要穿着过于华丽或过于朴素的服装,不要带任何能够传递信息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