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标准
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标准:
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目的明确,“做”与“用”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具有丰富教育手段的作用。
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承载的知识、概念和原理是否是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需要去学习的,幼儿是否能够真正理解这些知识、概念和原理。能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
以儿童为中心,体味“童心”“童趣”。来源于幼儿的生活。是为儿童制作。符合幼儿的审美情趣。造型丰富多彩;色彩、声响吸引儿童。构思新颖。独具一格,推陈出新。能激发幼儿的想象和创造。
拓展知识:
具有形象性、开放性,可探索性。就地取材,利用废旧物,成本低廉。制作方法简单。使用方便。符合安全标准。符合卫生要求。自制玩教具所用的材料不应含有有毒物质,不应使用受过污染的材料。
所用的材料和制成品不应有可能割伤或刺伤幼儿皮肤或眼睛的尖锐的角、锋利的边缘,或有可能夹住幼儿手指、头发或皮肤的裂缝。采用电动或机械装置,要防止漏电,机械部分应牢固地安置于玩教具的腔体中,在任何时候或位置都不会因打开而掉出来。
自制玩教具(包括零、配件,例如玩偶的眼睛、鼻子、扣子汽车的轮子等)的体积不能过小,零配件不易松脱,不能带有长线(长度不超过30公分),以免幼儿因吞食而室息,或因把玩教具塞入耳、鼻中和因长线缠住脖子、绊倒而造成意外伤害。
填充类自制玩教具应注意采用质量较好的填充材料和不易破裂的表面材料,缝制要牢固,避免因表面破裂而造成填充物被幼儿误食。
最好不要选用长毛绒等材料制作玩教具。自制玩教具要考虑制成品的大小和重量等。玩教具的大小以适合幼儿把握为宜。过分细小和过重的玩教具都不适合幼儿选用的材料应当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幼儿创意并参与全部制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