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是否能申请宅基地?
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果他退休后回乡落户,则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回乡落户影响村民集体权益,需要大多数村民同意才可以。如果父母在老家有房屋,则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所有权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