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已入账:
1、转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确认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或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或营业外收入
二、未计入固定资产:
无法进行任何的账务处理。因为二手车的金额不确认,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就无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企业出售二手车,属于出售固定资产,收回出售价款,记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完成后,相关损益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这三种不同的情形分别是: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售固定资产
如果该车购进时没有抵扣增值税,出售时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进项税,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
例如:公司处理一辆小汽车,原值65000,已提折旧17495.83,变卖收入15000,公司到二手车市场给买方开了一张6000元的购车发票,发票只有一张发票联,请问怎么做账?
1、公司出售小汽车,收到15000元: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5000
2、转销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17495.83
固定资产清理--47504.17
贷:固定资产---65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出售--32504.17
贷:固定资产清理----32504.17
说明:单位按实际收款记账,没有发票或发票金额不符,按买卖合同或协议书做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