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购房合同签订后,银行审批也下来了,但是被告知房子在买之前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做再建抵押贷款了,还没解押,银行不能发放贷款。我还着急进住,不能等。怎么办?我想知道抵押的房子开...
购房合同签订后,银行审批也下来了,但是被告知房子在买之前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做再建抵押贷款了,还没解押,银行不能发放贷款。我还着急进住,不能等。怎么办?我想知道抵押的房子开放商能卖吗?有什么办法能早点进住。还有就是这个房子是被开放商早前私扣下来的房子。我签合同的时候除了交他之前交的首付金额,另外交给他房屋增值的钱,后来他给我的房产大发票也是他的首付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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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20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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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解除合同 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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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对方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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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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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告知你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行为导致你无法入住房屋的行为构成欺诈和违约, 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侵权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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