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怎么解决??
具体情况是:我和我的同事(买方)一起购买同一个业主的两套房(都是94年建的),通过中介与业主签定了三方买卖合同,合同当时约定首期款(十万)于一个月交于中介(是口头约定),...
具体情况是:我和我的同事(买方)一起购买同一个业主的两套房(都是94年建的),通过中介与业主签定了三方买卖合同,合同当时约定首期款(十万)于一个月交于中介(是口头约定),合同签完后,业主不同意首期款交于中介,要求我们一万定金给她,然后剩余九万共管于银行,资金共管有效期为一个月。后因国家政策,一个业主在同一年内卖两套房,第二套房在打税时是不可以免税的。造成第二套房的税费高达27000块,当时第二套房的上有约定如果过户费超过6500元,合同自动失效。但因当时中介希望我们和业主协商共同支付,最后协商业主一分钱不出,无奈只能我和我同事共同承担多出的费用,在报税和协商的过程中延误了一些时间,现在业主不同意卖给我们,说资金共管已过到了一个月,她没收到首期款,说我们违约,并不再归还我们所交给她的定金,我们要拿回银行的共管资金90000元,业主就强制我们签同意违约的协议。如果还想要买她的房,她就要加价,重新签合同。想咨询各位高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算违约吗??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胜诉把握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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